著作权资产评估等三项新准则近期实施
本报讯记者赵慧报道日前,记者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解到,为规范著作权评估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建立和完善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中评协已颁布三项新准则,对著作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等进一步进行规范,并于近期实施。
记者了解到,2010年年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和《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三项新准则。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已于2011年1月1日在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试运行,2012年1月1日起将在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正式执行,其他机构参照执行。
三项新准则的制定发布,充分发挥了财政部和中评协多年来建立的多层次准则制定组织机构的作用。
即将施行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填补了国际上著作权评估领域的空白,为著作权资产评估提供了专业标准和依据。
据悉,《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要求评估机构建立“首席评估师”岗位,并明确了最高管理层、首席评估师等各级次人员的质量控制职责。鉴于证券评估机构规模大、业务复杂、跨区执业多,该指南将首先 在证券评估机构开始实施,这将对规范证券评估业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全国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产生示范和带动作用。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出台的三项准则,在国际、国外评估准则中都没有专门的内容,具有创新性,填补了国际上该领域的空白,对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乃至西方发达国家都有借鉴意义,是中国评估行业对国际评估准则建设的重要贡献。
“三项新准则是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行业五年规划的起始年发布的,抓住了评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点,充分体现了评估行业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三项准则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将有力指导和规范相关领域的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公信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中评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针对三项新准则,中评协正在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解释等工作,并要求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开展当地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收集新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或上报中评协。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4项资产评估指南和7项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可以覆盖资产评估主要执业领域的比较完整的评估准则体系,这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执业行为、促进评估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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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5-13 责任编辑:wuchengyu